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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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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

N据福建日报

省人大代表、致公党福州市委主委、福州市文联主席鄢萍提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议。

建议指出,2016年底,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以 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当前,我省仍面临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压力,部分群众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与大城市高房价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为此,鄢萍建议:

一、落实政策法规。加快推动我省《实施意见》的实施,除了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之外,进一步明确工业和办公性质用房改建为租赁用房的指导意见及具体措施,对工业厂房已改建为公寓,实现合法注册登记的,加快消防开业安全检查及其它合规手续办理,使其尽快合法、合规。

二、强化资金扶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获取市场上的闲置房产,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针对因重资产投入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采取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等不动产证券化产品,推动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加以解决。

三、加强分类指导。可由政府牵头,房地产企业和专业机构参与,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建设经济型公寓,为低薪阶层、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供价格较为低廉的长租房;在商务集中区周边,鼓励房地产企业和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中高档公寓,以满足较高收入和有住房改善需求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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