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拦豪车下跪强乞 不给钱不让走
检察院提请行政公益诉讼 追回200多万水资源费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8年1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检察院提请行政公益诉讼 追回200多万水资源费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刘柳青 陈烽

海都讯 永泰一家水业公司拖欠水资源费逾百万,永泰检方发现后,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后水利部门将本金征收到位。紧接着,永泰县检察院召开该院首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继续督促追讨滞纳金和罚款。近日,当地水利部门已将涉案水业公司所欠的176.082万元滞纳金及101.4万元罚款总计277.482万元全部征收到位。

检方介绍,2016年7月,永泰检察院经走访,发现当地一家水业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已累计拖欠水资源费101.4万元。而永泰县水利部门仅于2014年4月3日发函催缴,其后未进一步采取措施,存在行政不作为。同年10月13日,永泰县检察院向永泰县水利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一周内,永泰县水利部门将涉案水业公司拖欠的101.4万元水资源费本金征收到位,但未依法征收滞纳金、并处应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损害社会公益,符合提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

诉前圆桌会议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商定,永泰县水利部门应依法履职,向涉案水业公司征收应缴的滞纳金并处罚金。

据介绍,此次诉前圆桌会议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后适用的福州市第一案。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