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鄢秀钦
海都讯 针对城镇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中小学“大班额”现象突出等问题,日前,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消防总队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着力补齐学前和义务教育短板。
意见中提到,我省将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重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意见聚焦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从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建设机制、拓展投入机制三个方面加强政策设计,加快协同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建立无偿移交联动机制。新建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划所配建的幼儿园或中小学校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律按协议期限无偿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各地政府对未按协议无偿移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原则对该企业实施行业限制或禁入。严禁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私有化或挪作他用。今后,按规划应配建幼儿园被私有化或挪作他用的,要求属地政府应采取措施在两年内回收。
用地紧张的县(区)中心区域,允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充分利用空置办公楼、厂房和学校等资源,通过法定程序改建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地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应优先改建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新建普惠性幼儿园项目。在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上,允许保教费收费提高至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左右,最高不超过2倍,并优先列入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