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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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扫码支付 钱转入自己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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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8年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装扫码支付 钱转入自己账户
一女子将自己的付款码名称改成与商家相同的名称,店员误以为已完成付款;该女子以同样手法作案多起,涉案金额达11000余元
女子在一服装店作案时,被监控拍下

N海都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鼓公宣

海都讯 到商家收银台偷换付款二维码,假装付款实则向自己账户转账,近日榕城出现了这种偷梁换柱的诈骗新形式。近日,福州东街派出所民警在鼓楼区北大路一新村抓获以此手段涉嫌诈骗的嫌疑人蒋某华(女,23岁,福建大田人)。

2018年初,东街派出所民警发现有群众在网络上反映,一名戴口罩的女子在购物结账时,假装扫店家二维码,随后完成所谓的“付款”后离开。经网上沟通了解,民警发现,该女子利用该手法已经让多家店铺受害,店铺白白被拿走货物,结果盘点时竟发现未收到货款。

民警立即与受害店铺取得联系,并现场勘察、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该女子的体形特征。由于该女子每次作案都以口罩遮挡面部,这给警方的侦查造成了一定难度,民警最终通过摸排研判,将其落脚点范围缩小在北大路附近一新村内。民警随后数日深入该新村寻访,并通过与附近居民聊天,确认该女子租住地及生活工作的大致情况。

民警经预伏守候,将正要离家上班的嫌疑人蒋某华当场抓获。经审讯,蒋某华如实供述其作案手法:蒋某华在结账时先通过扫码获得商家的付款码名称,随后借口支开营业员,并将自己的付款码名称改成和商家相同的名称,在向自己的另一部手机的二维码扫码完成“付款”后,蒋某华将支付成功的页面拿给营业员看,营业员粗略看了一下,随后她携带商品离开。经查明,蒋某华利用上述手段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11000余元。现蒋某华已因涉嫌诈骗罪被处以刑拘。

民警也提醒广大商家,在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二维码结算付款时,务必看清对方是否确实完成付款,并打开客户端查看钱款到账情况,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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