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省近期下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对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出进一步规范。
管理办法提出,学生公寓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不得强制学生接受各种保险。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得对学生随意设置罚款(扣款)项目。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