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春节期间,福州一别墅的业主雇了一个保姆做家务,其间因工钱问题闹得不愉快,保姆离职后,该业主称“家中丢失万元现金”,但当事保姆否认拿钱(详见海都报3月1日A09版)。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当事业主高女士前日已在家中衣柜内发现了“丢失”的万元现金。
昨日,海都记者联系了业主高女士。她说,怀疑家中财物丢失后,她回到家中寻找,前日,在家中的衣柜中找到了此前以为丢失的1万元现金,但一些烟等物品还未找到,她已经到派出所撤案,并与保姆朱阿姨联系,沟通和解了此事。
对此,朱阿姨称,自己的过失在于没有告知雇主、当面确认就离开了雇主家,虽然事后证实是“乌龙”,但也给自己带来了不良影响,今后将会以此事为戒,结束工作后要与雇主当面确认再离开。
当时负责中介的“树人家政”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如果一旦证实保姆存在盗窃等类似违法行为,家政公司将会对其进行纳入“黑名单”处理,有违法记录的保姆也很难在行业立足,“虽然证实了保姆是清白的,但今后公司也会加强对保姆的培训,在结束工作时做到交接清楚。”
福州一位民警提醒,随着家政行业兴起,类似的纠纷时有发生,在此要强调固定“证据”的重要性:可以通过拍照、拍视频来证实家里财物状况。如果还不放心,雇主与保姆之间可以签订协议,其中写明家里的财物状况。辞退保姆的时候,最好能请家政中介公司的人员到场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