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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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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习近平等出席
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十一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图)

N据新华社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4人,缺席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经过表决,首先通过了由35名代表组成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王少峰、杨艳为总监票人。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的规定,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经过约40分钟的发票、写票、投票、计票,15时51分,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王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1日发布公告,宪法修正案予以公布施行。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张德江说,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大会执行主席刘家义、刘赐贵、张庆伟、胡和平、段春华、贺一诚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人民日报社论: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据新华社电人民日报3月12日社论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