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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征迁应考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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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征迁应考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郭晶晶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王林成 练仁福

海都讯 就业与民生息息相关。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员郭晶晶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迅速,各项建设征用土地需求增加,农民的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以后,虽有进行安置补偿,但对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够有力。她建议,将再就业规划列入征迁补偿实施方案中。此外,针对征迁带来的短时间内暴富的现象,郭晶晶认为,补偿应细水长流,可探索建立补偿长效机制。

部分失地者无出路

大学毕业后,郭晶晶就一直在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开发区工作。在整岛搬迁过程中,她既是开发区的工作人员,也是搬迁乡镇——古雷镇的一分子,双重身份让她有更不一样的感触。

“一方面,深深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整岛搬迁,为民思虑、为民付出的艰辛;另一方面,也特别理解古雷村民转市民的过程中,喜悦之余的各种迷茫。”她表示,有投资经验的村民,带上搬迁赔偿款外出投资扩大养殖规模,有些在开发区内的企业实现家门口上班,但还有一部分搬迁群众受缺乏劳动技能、年龄偏大、投资无门等因素困扰,出路、保障成了问题。

考虑社会长久稳定

为了让失地农民“搬得出,守得住,能致富”,除保障农民住房与经济补偿之外,我们还能做点什么?郭晶晶建议,征迁补偿实施方案要与失地农民再就业紧密结合在一起,与社会安定稳定治理、精准扶贫缩小贫富差距紧密结合起来,将再就业规划列为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重中之重。

“方案应因人施策:如失地农民按老中青三代来分,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以基本养老金为保障主线;针对中青年,应考虑精准引导再就业,提前做好就业意向统计;对于失地农民的下一代,即将大学毕业的高素质青年,积极引导其回乡就业。”郭晶晶表示,征迁补偿工作中,影响社会长久稳定的因素应被更多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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