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鄢秀钦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8年省高职招考志愿填报时间确定,本科批常规志愿:3月25日8时开始至3月26日18时止;本科批征求志愿:3月28日8时开始至3月28日18时止;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11日8时开始至4月12日18时止:专科批征求志愿: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5日18时止。
根据通知,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本科批录取时,依类别(共9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普通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此外,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发文,规范高职招考录取管理,全面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具体情况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