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提高站点覆盖率,方便彩民购买福利彩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厦门管理站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厦门市征集电脑型福利彩票投注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召时间
2018年4月16日到2018年4月18日。
二、申请投注站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应符合18~5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彩票销售工作的个人。
2.申请者本人必须参与彩票销售。
3.诚实守信、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等法律法规限制进入的其他对象。
4.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5.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非省福彩系统在职人员及片区管理员。
6.现有福彩销售站业主不得申请。
7.同一个申请人只能递交一份申请,如递交两份及以上,该申请人名下的全部申请作废。
8.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9.申请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设备;所有销售人员须经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销售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0.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不实,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销售场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新设立的投注站必须是福利彩票专卖店(不得兼营其它彩票,不得兼营餐饮、美容美发等与彩票无关的业务),要有不小于1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固定场所,并拥有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使用权。
2.与中、小学校周围最短步行距离应超过200米。
3.距离现有专营投注站150米以上,与最近一次被评定为五星级投注站距离不少于200米,距离现有兼营投注站不做特别要求,本公告中距离是指最短步行距离。
4.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具有VPDN功能的电话。
5.销售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规定装修布置。
6.销售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福彩宣传资料。
(三)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公司和个人,合作方式和场地等要求面谈。
(四)销售设备押金以省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五)销售即开票按管理站的规定备票。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按指定的时间到市管理站报名。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投注站,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18日(3天),每天8:00—11:00、14:30—17:00。
4.受理地点: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厦门管理
站(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8楼)。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投注站实行自负盈亏。
2.本次征召投注站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均与我管理站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同一区域遇多于1个设点申请时,符合条件的相关申请人到场协商确定。
五、征集数量:70家(不含渠道拓展)。
六、监督电话:0592-2280719。
七、本次征召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彩中心厦门管理站所有。
本通告在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官方媒体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组织方不对相关信息进行电话通知。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厦门管理站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