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日前,省政府批复了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城门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
调整后的城门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乌龙江城门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1000米,取水口一侧岸线与航道北侧边界线之间水域。水域外延30米的陆域(遇防洪堤以防洪堤为界,不含防洪堤;遇南江滨环岛路以道路临水侧为界,不含道路)。二级保护区范围为福厦高速铁路乌龙江大桥断面上游50米至城门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龙祥岛与取水口一侧岸线之间水域;龙祥岛防洪堤下游端取主航道线平行线并沿直线延伸至南岸陆域,与取水口一侧岸线之间水域。水域两侧外延30米范围陆域(遇防洪堤以防洪堤为界,不含防洪堤;遇南江滨环岛路以道路临水侧为界,不含道路;一级保护区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除外)。 (袁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