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鄢秀钦
海都讯 近日,海都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开展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表彰工作,明确将表彰30名,推荐总人数为60名。
已故、调离不参评
“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是省里授予人民教师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一次。已故教师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省、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现任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人选推荐以上一届省杰出人民教师申报截止时间为节点,2015年8月31日后退休的教师也能申报此次评选。
根据要求,推荐人选向一线教师倾斜,学校现任主要领导推荐名额控制在推荐总数的25%以内;进修学校教师推荐名额控制在一定比例内;各设区市应推荐至少1名农村教师,同时要注意推荐职业院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
教育教学成果突出
据了解,“省杰出人民教师”申报门槛不低,包括需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等。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三)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四)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在我省民办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这项评选的奖励十分丰厚。第三届奖励每位杰出教师商务轿车一辆(价值约30万元),第四届奖励每人30万元(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