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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严防旧城改造“拆真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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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严防旧城改造“拆真建假”
对50年以上建筑普查甄别;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城镇历史建筑认定

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城镇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并设立保护标志牌。为防止旧城改造过程中“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建设性破坏行为,要求旧城改造时,对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将完成福州、厦门、莆田村庄历史建筑普查。而其他已普查的市县,也将抓紧校核筛选审定登记的村庄历史建筑名单,年内将认定公布第一批名录,并进行挂牌保护,将历史建筑数据录入全省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数据库。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部署开展补充调查,特别是市、县城区,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建筑,应及时予以认定公布。

据介绍,为防止旧城改造过程中“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建设性破坏行为,我省的旧城进行改造时,要对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符合条件的应公布为历史建筑并予以保护。

据了解,我省将加快推进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根据国家、省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由所在地城市、县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报送审批。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按规定期限抓紧完成编制报批工作,为保护提供基本依据。加大周边区域规划控制,强化“两违”治理,保护好历史建筑本体及其长期赖以依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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