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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宣布11项金融开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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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宣布11项金融开放政策
将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N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宣布了包括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金融领域开放的六大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今年6月30日之前大部分措施将会落实。

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深股通每日额度由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第六,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此外,还有五项金融开放措施将在今年年底前落实。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第三,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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