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朱敏敏 通讯员 陈金福 陈珠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长乐区法院获悉,一名六旬保安猥亵女童,被判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学校保安工作。这是福州首次实施对有猥亵、性侵儿童前科者的禁业限制。
案情回放 女童接哥哥 遭学校保安猥亵
据长乐区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30日17时许,长乐一小学保安江某将在校门口附近玩耍的6岁女童抱起,并进行猥亵。女童母亲当晚获知后报案。
江某60岁,为保安公司的专职保安,派驻到该小学值守。女童的哥哥在该小学上学,当天女童的小姨带着她,一起去学校接哥哥。小姨进入学校后,女童在校门口玩耍遭猥亵。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身为学校保安,却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猥亵女童犯罪,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大,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需要,对其并处禁业限制。
法官说法 禁业限制是刑法新增手段
长乐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一项处罚措施,即“从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从业禁止是一种法院宣布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据悉,这是公开信息中,福州首次实施对有猥亵、性侵儿童前科者的禁业限制。
长乐区法院法官表示,如果违反禁业限制,公安机关依法要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建议 建黑名单信息库
“对他已经判决从业禁止的禁令,当然这就是法律了,就按照这个执行。但是教育、安保等相关的行业,是否掌握了这一条信息?”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一方面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另一方面是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比如医疗、物业、教育相关的行业,应该联合启动限制涉猥亵、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曾经涉猥亵、性侵害非法犯罪人员不能从事与受害人相关的行业。
他建议,首先应该建成黑名单信息库,不仅仅包括猥亵、性侵害未成年人,也包括猥亵、性侵害成年人,同时信息库里边包括最近几年的数据。相关的部门应该开发一套配套的信息软件,职责部门把这些信息输入信息库,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软件查询端口,对自己主管的行业领域拟招募人员,查询其是否在信息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