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霞浦县松港街道的郜某某以卖羊肉为生,家中常存储有新鲜的羊肉。有段时间,他多次感觉卖羊肉的钱少了,少则数百,多则数千。是钱被偷了,还是肉被盗了?如果是后者,那是被野猫叼走还是被人顺走?
为了一探究竟,他特地在家里安装了一个探头。不久,探头拍到了这个“狐狸大仙”:趁家中无人,一名老汉蹑手蹑脚盗走了羊肉。随后,郜某某报警。去年8月,偷肉贼黄某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黄某某,50岁出头,曾因绑架获刑,平日里最爱吃羊肉,先后5次到郜某某家中偷羊肉,累计偷了约100斤的羊肉。他说:“因为想吃,才去偷羊肉。”如今,为了这个理由,黄某某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