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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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科目一 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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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替考科目一 双双获刑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珠

海都讯 长乐的李某因交通违法累计被扣达12分,需要重考科目一,他花5000元请与自己身份证照片有些相像的牌友欧阳某代考,后被监考人员发现。近日,长乐法院对长乐首起代替考试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欧阳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介绍,李某与欧阳某在一棋牌室打牌相识。1月15日,李某与欧阳某协定,由李某出资5000元雇请欧阳某代替其参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1月17日,欧阳某持李某身份证到长乐市鹤上镇交警案件调查中队参加科目一考试,因其与李某身份证上的照片相像,监考人员在考前核查身份证时未发现异常,欧阳某得以顺利通过考试。

同日,监考人员再次审核考生资料时,意识到李某照片与现场视频截图有出入,遂翻看李某档案及考试现场视频,发现李某参加满分教育学习时的签字与考试时的签字不一致,且视频中参加考试人员与近照不像,遂报了案。

1月23日,欧阳某、李某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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