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嘀嗒出行”今起登陆福州
快递员无证驾驶酿惨祸 检察院发文督促快递公司整改
小区欠80万水费 新业主不解“被公摊”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8年5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欠80万水费 新业主不解“被公摊”
福州三源花园小区一名业主认为,水费是其购买二手房前欠下的,不应承担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海都讯 昨日,福州台江区三源花园小区的业主陈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近期,福州市自来水公司要求小区所有业主分摊多年前欠下的80多万元水费,人均分摊1000元,因这笔水费发生在他购房之前,“之前,我没住在这边,却要交公摊水费,合理吗?”

业主: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需先结清欠费

陈先生告诉海都记者,最近,他所在的三源花园小区准备进行一户一表改造,4月23日,小区接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发来的公告,要求小区所有业主先将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欠下的80多万元水费结清,才安排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其中,每户业主需缴纳1000元的公摊水费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款600元。

“我是2013年购买的这套二手房,这笔公摊的费用发生在我购房之前,为什么要求我来承担?”陈先生说,他支持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但该笔水费欠款至今已达十几年,是自来水公司此前没有及时追讨所致。

律师:按购房合同约定,若无则“谁受益谁负责”

对此,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周先生称,之前,福州市各小区均为总表供水模式,因小区内部管理缺位,内部管道老化漏水、无人维护或维护不到位,导致了小区总表和用户分表间的量差的扩大和累积。而自来水公司每月均对总表进行抄表并发放水费备款通知单,并督促小区管理主体尽快缴交相应水费。

周先生称,以前,小区物业为“代收、代缴、不代垫”,部分小区物业未能公摊该部分水费,部分用户不配合缴交水费,甚至有部分无良物业挪用小区水费、卷款而逃等现象,小区内部水费收缴工作彻底“瘫痪”,造成了小区总表历史未缴水费的产生。目前,自来水公司推行全面抄表服务到终端用户,承担了总表与用户分表间的漏耗,先行止欠,避免该部分欠费的再度产生,也极大程度减轻了居民用户的负担。同时,加大清欠力度,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的历史未缴水费理顺工作。

那么,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这笔费用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认为,这类情况,很多购买二手房的业主都会碰到,这就需要根据新旧业主在购房合同上进行的约定,若陈先生与前业主有事先约定好水电费由哪方承担,则责任明确;若未作出相关约定,则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那么,早期的受益者为前业主,则这笔费用由前业主承担,陈先生承担其购房后产生的费用。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