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黄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他在融信融汇九里芳华小区售楼部看房时,交了10万元的购房意向金,当时该楼盘还未开盘,之后却被告知没有房源了,他要求开发商尽快退款,可过了大半个月却迟迟未退还。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楼盘仍有房源,只是黄先生未选到心仪的房子,钱款已于昨日下午退还到位。
福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意向金属于违规行为。
购房者:开发商承诺有房,结果却未兑现
融信融汇九里芳华小区位于桂湖度假区。黄先生介绍,4月8日,他来到该小区售楼部,当时置业顾问告诉他购买该楼盘的人数较多,他可以参与团购,肯定可以买到房子,而且还有一定的价格优惠,所以他当场交了10万元的购房意向金。没有想到,第二周他再次来到售楼部时,却被经理告知房子已被人全部团购,没有剩余的房子。
“既然没有房子了,意向金就应该马上退还给我。”黄先生说,置业顾问告诉他只需到售楼部填写书面申请就能退款,但退款流程需要10天左右,可过了大半个月,开发商却还未将意向金退还。
开发商:恰逢节假日,退款稍迟了几天
海都记者了解到,融信融汇九里芳华小区的开发商是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
昨日,海都记者联系上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曹先生。曹先生称,黄先生购房时置业顾问确实承诺有房源,只是后来黄先生看中的房子被人选走。该楼盘目前仍有房子在售,黄先生没有选到心仪的房子,不想购买而已。但对此说法,黄先生并不认可。
至于为何迟迟不退还意向金,曹先生说,由于公司内部的退款流程时间大约是15个工作日,而退款期间又遇到“五一”节假日,为此,退款稍迟了几天。黄先生的钱款已于昨日下午退还到位。
部门:未获准预售,不得收取任何资金
记者从九里芳华售楼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黄先生所看的意向楼盘是4月2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4月30日开盘。而黄先生交意向金是在4月8日。
那么,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在开盘前就向购房者收取意向金是否合理呢?海都记者咨询了福州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福州现行的相关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购房者意向金、认筹金及跟购房相关的任何资金。而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需在10天内开盘,没在规定时间内开盘也属于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