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警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企业骗补80万 检察院起诉两单位
砸车贼已被抓获
敲诈业主 物业经理被批捕
莆田市住建局原副局长郑红兵 犯受贿罪获刑5年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8年5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市住建局原副局长郑红兵 犯受贿罪获刑5年

海都讯 近日,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郑红兵(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红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经查,被告人郑红兵在1996年至2016年担任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科技副镇长、莆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科负责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等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4.7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林养东)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