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上渡综
海都讯 福州的俞先生住在仓山的一个小区内,上段时间,俞先生将房子卖掉了。4月28日,俞先生叫上朋友一起搬家,从清晨一直折腾到了29日凌晨。当天太累,俞先生就把剩下的几个水龙头和大件的洗衣机、冰箱、沙发、餐桌等存放在地库停车的空地,想改天再搬运。俞先生说,29日他因急事出差,担心东西被人误拿,特地拿了一张A4纸,写下“私人物品,勿动”,贴在沙发上。5月1日,俞先生出差回家,发现放置在车库内的家具和电器全都不见了。
上渡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吓了一跳,纳闷这些大件物品是怎么被偷走的。经过调取相应时间段探头发现,竟然有三拨不同的人,在两天内的不同时段,利用板车等工具将俞先生的家具和电器“瓜分”了。根据监控,最先被运走的是洗衣机和冰箱。记者在监控上看到,4月29日上午10:55许,两名男子拉着一辆蓝色拖车,先后将洗衣机和冰箱运至电梯口。4月30日23:10许,一对男女先后将餐桌和沙发搬到电梯口,而几个水龙头则被另一拨人拿走。
通过走访,民警确定了这几个人是小区业主,遂陪同俞先生挨家将物品要了回来。“放在停车场角落,又没看见提示的纸条,家具上都是灰尘,我们以为是谁家搬家不要了才会去搬。”搬走家具的几个业主说。
民警提示,在小区内公共区域暂存私人物品应存放整齐,不占通道,并且设置明显的提示信息,还应告知物业管理处,让其帮忙看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如物品被他人误侵占,物品的权属人有权请求误侵占人返还物品,并可寻求民警及物业的帮助。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表示,这要分为两种情况来认定,如果看到物品主人提示该物品是私人物品,还将物品拿走,那涉嫌盗窃;如果没有看到,那这些属遗弃品范畴,则不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