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芬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出台福州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招收年满三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就读。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据记者了解,2018年秋季,福州市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省属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其中,包含福州市儿童学园、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福州市船政幼儿园、福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福州实验幼儿园、福州市艺术幼儿园、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等市直部门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纳入辖区统筹。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其中,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自定。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经审核准予招生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派位比例、收费标准等,将于6月6日前向社会公开。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为2018年6月30日至7月2日,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2018年7月6日。各县(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