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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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人员 在村里专设“兵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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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个青年深夜街头追打”追踪
涉黑人员 在村里专设“兵器库”
案由并非帮派约架,而是吃夜宵口角引发斗殴,仅一方持有枪支;目前,两人被追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赵杨 通讯员 郑梦晨 颜夏莉 实习生 唐羚珊

海都讯 2016年9月18日深夜,福州鼓山苑附近,近20个青年在街头追打,事后警方介入调查(详见本报2016年9月20日A03版)。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起诉。

昨日,晋安区检察院介绍,本案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吃夜宵时与吕某一方发生口角引发的,并非网传的帮派约架。同时,当晚打架的人中仅陈某某一方拿了一把来复枪和一把仿真枪,由陈某某一方的陈某兴在场开了一枪,并造成一人轻伤。双方并未发生严重枪战,也无人受重伤。因涉案人员众多,且涉及枪支,案件发生后在微信、微博等处传播,甚至有市民误以为“某某帮与某某帮发生枪战”,造成不良影响。

涉案人员到案后,经检方进一步侦查发现,陈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纠集“战某团”、“兄某群”成员,凭借人多势众且拥有大量作案工具的优势,任意寻衅滋事,还涉嫌在福州多个酒店组织卖淫活动非法获取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以来,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邹某为壮大势力彰显江湖地位、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等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形成组织成员。该组织通过任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树立组织的社会强势地位,并通过受雇他人介入民间纠纷大肆实施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敛财,还因此豢养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邹某为首,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等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设立一专门用于藏放砍刀、鱼叉、斧头等作案工具的“兵器库”,社会危害性极大。

近日,晋安区检察院依法追诉陈某某、邹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王某某等八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黑恶势力从严打击,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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