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陈海容/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刘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在洪山桥联通大厦附近闽江上,有人违法电鱼,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可能破坏闽江的生态环境。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电鱼安全隐患大 居民心忧
昨日上午10时许,海都记者在洪山桥联通大厦附近闽江岸边看到,有不少游客正在钓鱼。其中,在江对岸,一名背着小包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根带有电线和网兜的长竹竿,在水中来回摆动。不一会儿,便看到他从江里捞出鱼儿放到事先准备的水桶中。
随后,海都记者驱车绕到对面江岸,但电鱼者已经离开。“刚刚确实有人在电鱼,这样很危险,万一电到人就危险了。”现场,有不少游客表示担心。
附近小区的住户刘先生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电鱼的人大部分是外地的打工者,也有附近的居民。他们一般都选择在上午闽江退潮时电鱼,之后再拿到市场上售卖。
刘先生说,电鱼不仅破坏生态,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他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在闽江旁多设警告牌,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这类违法行为。
部门:3月至6月 闽江禁渔
“电鱼这种行为对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大,不论生物大小、种类,统统都会被击昏死亡,属于灭绝性、掠夺性作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朱先生介绍,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福州市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实行禁渔制度,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指派3艘执法快艇,对闽江干流福州段实行日常巡查。若发现市民有非法炸鱼、毒鱼、电鱼等行为,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此外,朱先生表示,电鱼行为除了涉嫌违法外,其本身对电鱼者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他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看到有人在河道中电鱼,希望能积极向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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