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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发预警勿食河豚鱼

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出预警提醒市民,初夏河豚鱼进入怀卵期,这时候的河豚鱼,体内毒素最强,如果市民贸然食用,可能引发中毒。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介绍,初夏时节,市民贸然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处理不当导致中毒。河豚毒素是一种生物碱,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就可能致人死亡。

而且,河豚毒素耐热,在烹调加工过程中不易被破坏,长时间的蒸煮炖对去除毒素作用不大。值得注意的是,河豚毒素不只存在于河豚体内,在某些海洋生物中,比如云斑栉虾虎鱼、织纹螺等也可能含有这种毒素,尤其是织纹螺(俗称海丝螺、麦螺等)。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并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采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对症治疗处理,但救治成功率不高。

既然食用河豚容易中毒,那河豚鱼就完全不可食用吗?记者了解到,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得到解禁。不过,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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