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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 向14县(市、区)党组织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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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巡视组 向14县(市、区)党组织反馈情况

海都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省委巡视组对永泰县、闽清县、漳州市芗城区、华安县、永春县、安溪县、三明市梅列区、将乐县、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荔城区、南平市延平区、建瓯市、古田县、周宁县等14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视工作提出了要求。于伟国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责无旁贷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一起抓的良好局面。要严肃反馈、分类处置,加强综合分析和巡视督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日前,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方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详见省纪委监委网站)。

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对巡视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视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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