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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海峡论坛在厦门举行 汪洋出席并致辞
闽推66条措施 促进闽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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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6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推66条措施 促进闽台合作
涉及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方面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6日,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第十届海峡论坛开幕式上表示,福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细化为进一步促进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66条措施。

66条措施含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方面。详尽内容可登录省台办网站查询。

在闽台资企业与我省企业 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涉及扩大闽台经贸合作的措施,共有27条。

比如,台资企业参与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此外,台资企业在闽设立研发平台,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最高补助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最高补助1000万元。在闽台资企业可申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闽台资企业与我省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支持在闽台资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再加收地价。

台胞来闽就业创业 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涉及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的措施,共有22条。

比如,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报考我省相关事业单位岗位。探索通过特聘方式,招聘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到我省自贸试验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

依托人才中介等机构招聘来闽工作的台湾优秀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并在1年过渡期内提供培训、项目岗位对接、生活补助等。

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

涉及深化闽台文化交流的措施,共有8条。

比如,继续面向台湾同胞开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支持闽台文化企业共同在“福建文化海外驿站”项目中开展文化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联合拓展海外市场。

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流程,优化办理相关手续。在我省台湾同胞聚集区域设立“台湾书店”,便利台湾同胞阅读两岸书籍。

逐步实现电子台胞证 与大陆身份证同等使用

涉及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的措施,共有9条。

比如,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应将台胞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并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升级,逐步实现电子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便利台胞在闽银行开户、入住酒店宾馆、办理搭乘飞机动车手续、网上预约就医。

台湾同胞子女在闽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居住地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学。鼓励和支持在闽高校招收台湾学生,每年增加招生数量。在闽就读的台湾学生与福建学生可同等申报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扩大专项奖学金规模,资助台湾学生到在闽高校就读。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我省各市、县(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合理设置申请条件面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在闽购买自住用房的首付比例、办理时限、贷款申请等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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