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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6·18”网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先涨价再打折等欺诈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先涨价再打折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此外,有一些商家规定预售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不仅是一个霸王条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四种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即鲜活易腐的、定制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