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政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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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
福州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又出组合拳

N海都记者 张芬

海都讯昨日,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福州华伦中学晋安校区召开,全市57名民办中小学校负责人,集体在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上签字。

据了解,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是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一环。会议对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1

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内外等任何地点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兼课。

2

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或者动员学生参加校外机构补习或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

3

严禁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4

严禁民办学校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5

将教师是否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挂钩,民办学校可参考私企员工劳动合同,将有偿补课等教师禁止行为写入合同,违反合同规定即可解除聘用关系,对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处分结果由所在学校决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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