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刘娇佑
去年11月28日凌晨,在三明大田县,陈某在张某经营的贵州牛肉火锅店饮酒。其间,陈某走出包厢,向张某提出次日结付餐费的要求,但被拒,认为丢了面子,陈某即在该店用手机抵住张某的鼻子挑衅,威胁要砸掉张某经营的店铺。
之后,陈某又因其被指责吃饭不付钱,心生不爽,为发泄不满,随手拿起大厅餐桌上的玻璃杯往张某所在的方向砸去,致使张某被砸伤。在场的方某等人见状将陈某拉开,陈某又再次上前踢打张某,后被方某等人劝离。
近日,大田县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