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鼓山综
海都讯 日前,福州林先生的一张银行卡里的2万元存款莫名被转走,银行后台显示,钱是分三次转到微信零钱,而林先生并未操作,银行卡也没有绑定微信(详见海都报6月21日A04版)。海都记者昨从鼓山派出所获悉,钱是被林先生20多岁的儿子转走的,这已是第二次了。
一直以为是诈骗或银行漏洞
林先生说,这张卡上个月刚开通,先后存入4万多元,他并没有绑定微信、支付宝等。6月18日,他收到银行发来的一条扣款通知,是每个月2元的账务变动通知手续费,但他发现,卡内余额竟然少了2万元。
银行后台显示,6月13日,林先生这张卡里的钱分三次共转出2万元,分别是1元、9999元、10000元。林先生担心,自己的信息泄露遇到诈骗,或者是银行漏洞造成存款被转走。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钱是通过第三方支付转账到微信零钱账户,如果是诈骗,会将4万多元全部转走。
随后,林先生向鼓山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林先生20多岁的儿子有嫌疑,但是对方并不承认,坚称没有转走钱。于是,民警深入调查拿出证据,对方才承认。
父亲撤案 未追究儿子责任
民警说,这已经不是林先生的儿子第一次这么做了。前一周,林先生另一张卡里也有2万元被转走,民警调查后发现是他儿子所为,他担心剩余的钱又没了,便重新办一张卡用来存款,没想到又被儿子偷偷转走。不过,当时,因儿子不承认,他一度相信是别的原因。
据民警介绍,林先生的儿子没有上班,他利用父亲的身份证注册了微信账号,再绑定银行卡设定支付密码,两张卡转账都是分三次进行,分别是1元、9999元、10000元。至于钱用于做什么,他说是拿去“网络投资”了。
福建邹鲁律师事务所的王洪辉律师认为,个人银行卡属于个人的资产,别人没有经过允许擅自使用的话,尤其是把钱转走带来损失的,即便是家人也已触犯法律。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盗窃家人的财物,如果取得了家人的谅解,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也不会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得知真相后,林先生虽然很气愤,但还是选择撤案,没有追究儿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