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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推15地块 首次采用摇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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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推15地块 首次采用摇号方式
其中两幅地块,设定最高限价,当报价达到限价后,公开摇号确定竞得人;首次在拍地阶段就明确商品房最高售价

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公开出让15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11幅地块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总面积779.68亩。

这次福州首度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设定最高限制价格,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竞得人。另外,首度在拍地阶段就明确规定了商品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

晋安和仓山各有6幅地块

这是福州市今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7月20日。

15幅地块中,晋安与仓山各有6幅地块。其中,宗地2018-15、16、17号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

宗地2018-15、16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800元/平方米回购。宗地2018-17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7390元/平方米回购。

安置型商品房按进度付购房款

记者注意到,福州首度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政府首度在拍地阶段就明确规定了商品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

公开资料显示,宗地2018-18、19号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记者获悉,相关信息明确宗地2018-18号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35000元/平方米。宗地2018-19号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32750元/平方米。

本次出让,也出现了一丝新气象。如政府明确要求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规定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安置型商品房规范要求在出让文件中公示。

15幅拍卖地块位置

13号 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西北面,垄头温泉小区地块一

14号 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垄头苑出让地块一

15号 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D

16号 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E

17号 晋安区鹤林路以南,塔头路以北,鹤林片区E-05东地块

18号晋安区化工路北侧,鹤林片区I-10地块

19号 仓山区金洲南路东侧,地铁2号线金山轻轨场站出让地

20号 晋安区新店镇,八一水库雨洪公园安置地西庄地块出让地

21号 仓山区福厦高速连接线以东,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七

22号 晋安区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M-02地块

23号 仓山区林浦路以西,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

24号 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白马路沿线旧改地下停车场地块

25号 仓山区六一南路东侧,朝阳路南侧,六一路朝阳路口绿地地下空间出让地块

26号台江区茶亭街地下空间第一、二层,茶亭地下空间出让地块一、二

27号 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闽江五桥、六桥之间,滨江市民广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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