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石磊磊
海都讯从今年8月1日起,新的《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法规的最大亮点是,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每株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按照每株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少市民在朋友圈咨询,福州目前擅自砍树如何处罚。园林专家介绍,福州市采用的是《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法责条款,相关条款是1997年时的标准,最高处以1000元的罚款。
给大树建档 砍树罚到你肉疼
在新的厦门园林绿化条例中,对大树的保护,要求得十分细致,处罚力度空前,一些网友评论说“砍树罚到你肉疼”。
新条例要求,厦门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以及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园林绿化档案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经竣工验收的公共绿地上的全部树木,市园林绿化部门或有关主管单位应当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纳入现状数字平台,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方法实施动态管控。
新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每株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按照每株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福州无相关法条按省规执行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公布后,不少市民也在热议,现在福州的园林执法,是否也有这样严厉的规定。
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园林专家。该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只有古树名木可以进行网络查询。
至于对移树砍树的处罚,《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没有相关法条,而之前《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
该专家解释说,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于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然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的法责条款是1997年确定的,距今有21年。该专家说,尽管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但相关部门可进行调研和修正,增加违规成本,保护好福州的满城绿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