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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对外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说。
根据意见,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方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在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在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方面,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