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海都讯 9月1日起,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可以跨省异地年检,无需再办理委托年检手续;申领驾驶证的,本省居民可在省内任一城市申领;18项交警业务,只需身份证就可办理,无需再提交申请表等材料……
日前,公安部公布,9月1日起,20项交管改革新举措全面启动推行。对此,福州警方人士介绍,已接到通知,相关细则正在逐步制定,将严格按照公安部部署实施。
车辆全国通检 无需办委托手续
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交警窗口办业务 免复印、免填表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车管所免费复印。
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
免拓印。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转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逐步取消提交纸质证明凭证。
推行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推行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通过与保险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集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为一体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机构、跨层级的保险和事故信息实时查询共享,实现事故车辆财产损失在线定损、在线理赔,将理赔环节由“线下”升级为“线上”。
同时,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上的优势,实行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模式、参与事故快处快赔,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交警带领与单独巡查相结合、徒步巡逻与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等方式,织密巡控网络,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并借助“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和保险理赔软件,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理赔、快速撤离现场。
18类车驾管业务驾驶证业务: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申请参加违法记分满分考试。
车辆相关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机动车车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免检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