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2018年以来,深圳交警查处手持、使用电话或其他电子设备的交通违法案件共21415起,其中现场查处7670起,通过科技设备抓拍查处13745起。
开车时使用手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深圳交警通报,2017年12月14日17时55分许,陈某驾驶货车时查看手机,行驶到深圳市宝安区一处道路与无号牌二轮机动车发生刮碰,导致二轮机动车乘客程某被货车右后轮碾压后当场死亡。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