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中院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旭利用其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公务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23万元。
陈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