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海容
海都讯 11日11时,省减灾委、省民政厅紧急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1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000万元,并派出工作组分赴宁德、福州等地,指导当地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据了解,目前,灾区群众已得到妥善安置,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