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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履职不力 致五保供养金被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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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7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干部履职不力 致五保供养金被冒领
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实习生 苏雅英

海都讯 日前,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平潭:通报1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屿头乡后垱村原支部委员吴发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其父亲扩建祖坟过程中,既未阻止和上报相关情况,还出资资助修缮扩建祖坟的问题。

处理:2018年5月,屿头乡纪委给予吴发明党内警告处分。

漳浦: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深土镇车敖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永贵等人履职不力致使五保供养金被冒领问题。

问题:2015年10月,车敖村五保供养对象林某方死亡,负责该村民政工作的李永贵未及时发现并按规定上报注销,致使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仍向

林某方发放五保供养金合计10267元,并被其侄子林某文冒领。

处理:2018年3月,李永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支书林北方、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郑坤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村委会主任李志永受到警示谈话;被冒领资金予以追缴。

2.县城乡建设与环境管理联合执法大队迎宾大道中队原中队长刘百遇履职不力致使违法建房问题。

处理:2018年3月,刘百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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