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中院13日对被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亿元及美元8万。
此前,云南省纪委曾就王天朝案通报,提及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双百院长”之称由此而来。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