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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街头现 无牌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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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街头现 无牌共享电动车
市民质疑为何没有挂车牌,“哈罗”公司称该车为助力车;警方表示:如发现一律查扣
福州马尾体育馆附近人行道上,停着多辆﹃哈罗﹄共享电动车

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文/图 实习生 林晨

关注理由 近日有市民反映:福州台江区、马尾区街头,最近出现一款名为“哈罗”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虽说是电动自行车,却没有悬挂车牌。不少市民疑惑,福州早已要求电动车必须挂牌上路,为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无牌上路?如发生了交通违法,租车人是否会被罚?

记者调查发现,“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点为马尾和上街,但有些租车人,会将车骑入其他城区。该公司客服回应,他们投放的是助力车,并非电动自行车,不会被罚。但福州警方回应,对于未悬挂号牌上路的共享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查扣。

共享电动自行车,外形酷似共享单车

日前,市民江先生向海都报反映,他在福州台江区、马尾区,经常看到一款共享电动自行车,该车外形和常见的电动车不一样,乍一看还以为是共享单车,车身颜色主要为黑色、白色和蓝色,十分显眼,车头和车尾有供租车人使用的二维码。而特别之处,是该车坐垫下方的支柱比较粗大,原因是里面放着圆柱形的锂电池。

江先生说,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写着“哈罗助力车”,但和其他通行的电动自行车不同的是,该车没有悬挂号牌。他疑惑,省、市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牌上路,为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无牌上路?假若出现了交通违法,租车人是否会被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属公司是否要担责?

投在马尾、上街,却被骑入其他城区

昨日,海都记者下载了“哈罗单车”App,登录后在其界面会看到“单车”和“助力车”两个选项。记者查询了解到,在鼓楼、台江、晋安和仓山,选择“助力车”一项,就会显示“该区域暂未开通服务”的提示。而在马尾和大学城,则可正常使用。

江先生说,这款车虽然是投放在马尾、大学城,但不少骑手,频频将车骑到其他城区。

随后,记者将定位移至马尾,界面就会显示周边区域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位置和数量。记者在马尾体育馆附近人行道上看到多辆“哈罗助力车”,和江先生反映的情况一样,这些车并未悬挂号牌。

记者看到,和共享单车一样,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大多停在人行道上,摆放随意,有的还侵占盲道。据了解,租用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押金是199元,每30分钟收取2至3元,最高时速为15公里。

该车型未纳入目录,所以没法上牌

随后,海都记者联系了“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客服,询问为何不悬挂号牌。客服称,这款车为助力车,不是电动自行车,不需要上牌,交警不会罚。

记者在“哈罗单车”App的登录界面,选择任意一辆助力车,其显示的信息中,第一项就是该车剩余电量,由此可以认为,该车是使用电力驱动的。对此,警方人士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该车就属于电动车。

海都记者在福州12345上查询发现,已有市民对“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进行投诉。马尾公安分局本月初回复,对于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查扣。

有警方人士介绍,“哈罗”共享电动车无法上牌的原因是,福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有严格规定,只有被纳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才能上牌,而“哈罗”的共享电动车未被纳入目录,因此无法上牌。

市民呼吁:避免占道乱停,应设准入机制

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市民认为,和共享单车一样,它将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一定便利,但无序投放、无序停靠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处于投放初期,福州市有关部门应当吸取共享单车的教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设置门槛。

有市民称,对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入福州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建立处罚机制,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对现有市面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应约谈相关企业,交警部门应该对上路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加强整治,而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只有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杜绝乱象再生。

江先生拨95060报料,线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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