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7月2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张兆民的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善光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魏克良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灿民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王永礼的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任命沈瑞敏、谢德森、蔡雅丽(女)、郑巧娟(女)、刘征鹏、俞裕铨、林文勋、林峥峥(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陈敏玉(女)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