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塔吊防台风工作,提高防台风能力,省住建厅近日发文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对沿街塔吊造册建档。此外,沿街塔吊在安装、使用期间,每次塔吊顶升加节完,应将爬升套架降至基础面或最上一道附着处。
据悉,2019年1月1日起,新办理安装告知登记的沿街塔吊应造册建档,标明具体位置和可能影响的道路、居民区等情况。2019年3月1日起,沿海地区新安装的沿街塔吊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使用单位提交塔吊安装告知材料时不予审核通过;监督机构发现已安装使用的,应责令拆除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