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警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占道违停引车祸 货车判赔11万
7月份 闽27人被终生禁驾
偷刷朋友仍涉嫌盗钱又补欠条窃罪被公诉
鞭炮炸鱼 引发森林火灾
买卖客户信息 房产公司员工获刑
男子拾金不昧 物归原主不留名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8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占道违停引车祸 货车判赔11万
闽清一路口,货车违停挡视线,致摩托与大车相撞,货车车主承担50%赔偿责任
建隆/漫画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林辉

海都讯 车停路边没动,别人开车经过出了事故,谁担责?不少车主认为,爱车没动,肯定与己无关。近日,闽清法院判决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占道停靠的货车车主被判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约11万元。

因视线被挡 摩托与大车相撞

今年2月11日上午10时许,许某驾驶摩托车由闽清坂东镇洪安往塔庄镇溪东方向行驶,行经闽清县塔庄镇上汾村安前路口时,因该路口处占道停靠的货车遮挡视线,致使许某与道路右侧刘某驾驶的大车发生碰撞,造成许某受伤和车辆损坏。

该事故经认定,詹某临时停放货车在交叉路口,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应负事故同等责任,许某、刘某未在确保安全下通过路口应共负事故同等责任。

7月4日,许某起诉至闽清法院,要求占道停靠的货车驾驶员詹某及大车驾驶员刘某及这两辆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车辆占道违停 虽没动也要担责

闽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詹某驾驶货车占道停靠在交叉路口,一定程度上遮挡住许某和刘某视线,该违法行为与许某受伤具有因果关系,而许某、刘某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路口也负有事故责任。法院确定占道停靠的货车驾驶员詹某、驾驶大车的刘某、受伤的许某分别承担50%、25%、25%的责任,并应由相应保险公司在各自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法官称,一些车主随意将车辆停在路边,认为车辆停在路边没有移动,别人开车出了事故,肯定与自己无关,不用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其实不然,如果占道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发生事故后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