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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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共享电动车 惊现两中学门前
在福州高新区福州一中(高中部)、金桥学校附近,为近期投放的“哈罗共享助力车”;福州已明确禁止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市民担心此举会误导学生
福州一中(高中部)门口停了不少无牌共享电动车

N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实习生 林晨

海都讯 开学季即将来临。日前,有多位读者向海都报反映,福州高新区大学城区域出现一款“哈罗共享助力车”,其中福州一中(高中部)、金桥学校两所中学附近均有投放,“是近期投放的,没有悬挂车牌,如此‘精准’投放,是否会诱导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是否给学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据了解,福州市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也暂不支持共享电动自行车在福州市投放。对此,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应当尽早介入调查。

现场:电动车无牌,有数十辆

据读者反映,近期,学校周边路段突然出现了一款名为“哈罗助力车”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颜色主要为黑色、白色和蓝色,十分显眼,车头和车尾有供租车人使用的二维码。外形和常见的电动自行车不一样,但和共享单车十分接近,区别在于,该车坐垫下方的支柱比较粗大,里面放着锂电池。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首先来到高新区内的福州一中(高中部)前。记者看到,校门口的人行道上直接摆放着十几辆“哈罗助力车”,而在校门口对面的道路上,则停放着更多的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后,海都记者来到金桥学校周边,也发现多辆该款共享电动自行车,而这些车辆均没有悬挂号牌。

记者从“哈罗单车”APP上查询了解到,这两所学校周边分布着数十辆这款车。此外,在福州高新区的其他区域,也有投放。

在上个月,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现身马尾区,因为无牌被市民投诉。当时,海都记者从APP上查询了解到,当时还没有在福州高新区投放。而现场周边的居民也证实,这款车为近期投放。

部门:暂不支持投放运营

据了解,2011年开始,福州市教育部门多年持续出台相关文件,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

2015年修订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小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今年6月,福州市城管委回复市民投诉中,明确“鉴于目前福州市道路状况及市民需求情况,我委暂不支持共享电动车在福州市投放运营”。

市民高先生说,目前,福州警方正在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整治,为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无牌上路?假若出现了交通违法,租车人是否会被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属公司是否要担责?

此外,高先生更担心,马上就是开学季了,共享电动自行车直接在中小学周边投放,是否会诱导中小学生骑行?“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事故太多了,我看着就揪心”。

市民:防止重现共享单车乱象

有市民说,中小学生因年龄小、社会阅历少,容易被误导,作为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但这款电动自行车在部门三令五申下,依旧“顶风作案”,让人难以接受。

市民呼吁,对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入福州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建立处罚机制。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对市面上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应约谈相关企业,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只有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杜绝共享单车乱象发生。

高先生提供线索,线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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