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网约车司机何某捡到乘客遗落车上的手机后,盗走对方支付宝和微信内的钱款4.5万元。近日,经福州仓山区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何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5万余元。
检方介绍,3月28日中午11时,何某送乘客林某从仓山区金岩路出发至长乐机场,林某急于赶飞机,将一部苹果8plus手机遗落在车座位上。何某捡到林某的手机后通过多次尝试,解开了林某手机的解锁密码,并登录其支付宝和微信软件。此后,在福州市闽侯县及仓山区多处超市以支付宝和微信付款码扫码支付、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将林某手机内的45000多元钱盗走。(朱敏敏赵杨陈忠飞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