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名为“李嘉臣”的网民发布消息称,因“昆山男子砍人反被杀”案件中当事人之一于海明家有一子患有重疾,已向其哥哥于林(化名)捐款30万元。此后,记者向于林求证,他表示,从未接受别人的捐赠。
3日,广东恩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新浪微博用户“李嘉臣”真实姓名叫李某涛(男,20岁,江门恩平市人,从事汽车租赁中介工作)。9月2日21时40分,迫于压力,李某涛到恩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涛表示,自己为达到“网红”目的发布该虚假捐款信息。目前,李某涛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