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外公告2017年度漳州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漳州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1948.72万元,支出1621.96万元,其中,体育部门支出1608.96万元。群众体育工作支出754.73万元,占比46.91%,竞技体育工作支出665.23万元,占比41.35%,其他189万元,占比11.74%。具体如下:
(一)群众体育754.73万元
1.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76.73万元,其中,群众性综合运动会166万元,用于市老健会办赛经费,其他活动10.73万元;
2.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553万元,其中,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维护550万元,用于市游管中心管道改造和东山帆船帆板基地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万元;
3.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25万元,其中,社会体育组织建设25万元,用于市老体协、市农体协补助经费。
(二)竞技体育665.23万元
1.举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532.62万元,用于市运会办赛经费和全国体操赛补助经费;
2.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7.55万元,用于各县区、各单位“社会购买”体育服务;
3.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35.06万元,用于省、市联赛参赛经费;
4.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80万元,用于市少体校、市体育中心和市游管中心训练场馆保障经费。
(三)其他189万元
体育产业专项资金189万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