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体育局本级使用彩票公益金2785万元,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泉州市体育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则、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将2017年度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8%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32%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根据《体育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2017年度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一)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850万元。
其中:1.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00万元,建设60条全民健身路径;2.实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40万元,建设10座多功能运动场,新建、改造提升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3.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万元;4.投入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维护200万元,对体育中心场馆进行维修。
(二)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20万元,举办2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培训骨干人员245人。
(三)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60万元。
举办环保骑行、篮球等级联赛、环泉州湾自行车赛、电子竞技大赛、半程马拉松越野赛、厦漳泉同城化网球邀请赛等各种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全年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3500多项,参与人数达到200多万人。
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情况
2017年,安排彩票公益金895万元,用于举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等。
(一)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170万元。
(二)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25万元。
(三)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640万元(主要用于重剑训练基地建设及射击馆电子靶改造)。
(四)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支出60万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