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日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城镇无房家庭可购买一套产权占比不低于50%的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其中增购或转让价格参考同时期、同地块、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新华)